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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0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0-3-22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优化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经市商委研究、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0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重庆市永川区,是人事部、商务部表彰的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中澳职教项目伙伴学校,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现有会计、财务信息管理、金融与证券、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及动漫、会展策划与管理、涉外旅游等16个高职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服装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国际贸易与实务等13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
为优化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经市商委研究、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0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览表》 列出的招聘条件;
  (六)应届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七)年龄35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并填写《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cqcjxy_renshichu@126.com
  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17∶30.。
  联系人:梁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23-49835824(办) 13008315989 13637880063
  (二)资格初审
  学院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比较,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核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采用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参加考核者须持以下材料,在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①《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黑白、彩色均可);
  ④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原件):包括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已结题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⑤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2、试讲、面试分值各100分,先试讲后面试。试讲、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检
  按招聘岗位实际人数,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学院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考核。
  (六)公示
  由学院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应人员签定《协议书》。由学院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审批,并完善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见习)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项
  1、应聘者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条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学院招聘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0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201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岗位
类别
岗位
名称
  
人数
性别
学 历
学 位
其他条件
 
 
会计学
4
不限
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不限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的其中两种资格。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
2
不限
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财政学(税务方向)
3
不限
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金融学
4
不限
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合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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